艺术学院本科生实践教学管理规定
为加强实践教学管理,提高实践教学质量,保证实践教学规范、有效地运行,特制定本规定。
一、实践教学的基本任务是通过积极推进实践教学改革,更新实践教学内容,切实加强学生实践技能的训练,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和观察、思维、分析、创造能力,提高其运用现代科学技术和科学方法探索新知识的能力。
二、根据人才培养方案的规定,各系负责实施的实践教学主要包括读书活动、独立开设的实践课程、学年论文、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设计)等。
三、实践教学在教学副院长领导下,由各系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四、实践教学的内容构成及培养目标
(一)读书活动
学生根据培养方案中《读书活动推荐书目》,在推荐的100余部经典著作书目中自由选择自己喜欢的著作进行阅读。在阅读过程中,应做好读书笔记,撰写读书心得,并以班级为单位,由班级指导教师进行成绩评阅,获得相应学分。
原则上每位指导教师指导不超过1个行政班的学生数。
(二)独立开设的实践课程
独立开设的实践课程主要包括实景写生、专业调研、作品研创、鉴定实践等,设为必修和选修两类,旨在增强学生的实践创新和动手操作能力。由各系制定课程考核办法,经考核合格后,获得相应学分。
(三)学年论文
学年论文由各系根据本专业实际情况安排学年论文写作,以锻炼学生对所学专业知识的综合运用能力。各系制定课程考核办法,经考核合格后,获得相应学分。原则上每位指导教师指导学生数不超过10人。
(四)毕业实习
毕业实习是指以培养职业需求为目的,进行具有岗位培训性质的专业实习。毕业实习完成并经学院鉴定合格后,获得相应学分。各专业本科生都必须参加毕业实习。结合专业要求,学生通过实习实践管理平台完成毕业实习过程。毕业实习具体要求按《山东财经大学本科生毕业实习工作管理规定》执行。原则上每位指导教师指导学生数不超过10人。
(五)毕业论文(设计)
毕业论文(设计)旨在帮助学生建立合理的知识结构,加深对专业知识的专题研究,培养进行科研工作的能力。学生完成论文(设计)撰写并通过答辩,获得相应学分。毕业论文(设计)具体要求按《山东财经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规定》执行。原则上每位指导教师指导学生数不超过8人。
五、各系要充分重视本专业的实践教学,严密组织,严格要求。应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加强实践教学质量的监控,及时总结经验,积极推进实践教学体系、内容、方法和手段的改革,不断提高实践教学质量。
六、实践教学必须根据教学计划的规定和要求进行,一般不得随意变动和增减,可以根据专业特点和实践场所条件采取集中或分散等多种形式进行。
七、各系须在开学两周内将本学期外出实践计划和实施方案报学院院务会审批。毕业实习,一般安排在第八学期的前六周进行。
八、实践教学计划制订要详细,计划中要明确实践任务、内容要求、地点、时间、日程安排、方式方法、实践纪律及其他注意事项。选择能基本满足实践要求且条件好的实践地点,同时还要遵循有利于节省实践经费的原则。
九、各系要配备精干的专业教师带队指导实践工作,带队教师要为人师表、认真负责,实践期间不得擅自离开岗位。根据实践地点的条件和规定,严格管理,严格要求,把学生分好组,安排好小组长,及时掌握每个小组各方面的情况。关心每个学生的生活,耐心地指导教育。
十、带队教师要切实履行职责,外出实践要与学生签订安全责任协议书。要做好学生实践前的动员工作,组织学生认真学习有关规章制度,明确责任和实践任务,宣布纪律,教育学生遵纪守法,团结协作,克服困难,保证安全,顺利完成实践教学。
十一、实践教学结束后,各系要做好本专业实践教学汇报总结工作,组织好相关展览、汇报等成果展示,工作总结留学院存档。办公室负责审核实践教学工作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