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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学院学生管理制度(试行)

艺术学院学生管理制度以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为准,对学生工作各个方面进行补充规定

一、 日常管理规定

(一)考勤制度

1、早操考勤按上课考勤处理,迟到、早退、旷操一律按上课考勤相应纪律处理。

2、学生会一周内查课旷课四次以上(含四次)者,取消该课考试资格,并给予警告处分。

3、学生会成员和班委一学期被查出两次旷课(含两次)以上者将被罢免现有职务,普通同学一学期中查课时,如果出现旷课二次以上者,取消该生任何评优资格。

4、一学期旷课三次以上者,取消本学年组织发展资格;预备党员延长预备期三个月。

5、晚自习考勤根据学校相关要求执行。

6、请销假制度 :一天之内向辅导员请假;一天以上三天以内向辅导员提出申请,报党委副书记批准;三天以上先向辅导员报告根据情况沟通家长然后向副书记请假,由副书记向院长汇报,研究后,由辅导员通知学生是否准假。

 

(二)专业教室管理制度

1、教室经使用后,当天必须进行清洁整理工作。属班级代管的教室,由该班级安排值日生,负责教室的清洁卫生。(责任到人)2、教室应当保持安静,不得在走廊、教室内打闹或大声喧哗、嬉闹,不做其它不文明行为。

2、教室内的课桌椅不得随意挪动或搬出。保持室内卫生,不准随便吐痰,不准在教室内吃零食及乱扔纸屑、杂物,教室内不得吸烟、打牌、下棋、穿背心、穿拖鞋。保持地面、墙壁、桌凳、器材清洁,环境整洁美观。

3、教室只作为学生上课、自习、考试、教学活动等之用,未经许可,不可另作它用。

4、每班班长下了晚自习检查各班教室的门窗,以及卫生。

5、辅导员、主席团将定时检查各班的专业教室,作为班级评比的标准。

 

 

(三)晚自习管理制度

1.晚自习对象:艺术学院全体大一同学。

2.晚自习时间:每周一至周五晚18:40—21:00。

3.准时到教室参加自习,严禁迟到、早退和旷自习。

4.严禁自习时间在教室或走廊大声喧哗、随意走动、接听电话等,以免影响其他同学学习。

5.自习期间不能做与学习无关的事(如放音乐,在教室接、打手机,发短信,吃东西等),保证高质量的学习效率。

6.晚自习期间各班不得组织与学习无关的活动,如有特殊情况需组织活动,需报辅导员老师批准。

7.因病、因事不能参加晚自习,应提前向年级辅导员请假,并将假条交由班级学习委员负责管理,在学校和学部检查时将假条交给检查人员核实。

8.纪检部定期检查各个班的晚自习出勤情况。纪检委员应每晚点名,院学生会每周进行例行检查和随机抽查,并将检查结果汇总上报学工办。对不服从管理或有意刁难值勤的同学,予以扣分,报分管领导处理。

9.院学生会将检查结果定期公布,检查结果将作为学生个人和各班评优评先、学生年度综合测评的重要依据。

10.学生应自觉爱护桌椅等公物,自觉保持室内卫生。

11.晚自习结束后,班长团支书要督促学生关好门窗,关闭电灯、电扇等电器。

12.辅导员(班主任)检查时要将学生出勤情况做好记录,并作为综测评定项目之一。

 

(四)宿舍管理制度

1、寝室长制定卫生值日轮流表。要求每日两小扫,每周一大扫。

2、卫生要求:地面、床底、窗台、桌面等处无灰尘、无饭粒、无菜粒、无果皮纸屑等杂物。

3、禁止挂床帘子,禁止将毛巾挂到床头,禁止在室内晾晒衣服。

4、宿舍内禁止有违规电器,如若发现立即没收,且给予处分。

5、宿舍内禁止养宠物,且禁止把宠物携带近宿舍楼。

6、宿舍门锁、钥匙统一由宿管中心配备、统一管理.严禁任何人私自配钥匙和调换门锁。

7、学生要保持室内的整洁卫生。学生起床后,应叠好被褥、蚊帐;毛巾、衣物、鞋袜、水桶、餐具、口盅等生活用品要摆放整齐有序;桌面书本要保持整齐。

8、查夜制度,晚上九点半之后,班长团支书,纪检委员负责查询本班同学住宿情况。学生会主席团将不定时抽查宿舍。十一点未归的同学由班长负责联系,联系不到的向辅导员汇报。晚于十二点归校的一次按旷课两节处理。

以上要求在检查中未落实到位的,发现一项一次扣1分。

在检查中符合要求的宿舍,由查卫生的同学记录下,分值最高的两个宿舍被评为优秀宿舍加分。

 二、 例会制度

  

 1.学院党委副书记每周召开辅导员和兼职班主任会议。

 2.辅导员和兼职班主任每月至少召开思想教育和专业教育一次,并做好会议记录。

 3.团委每周定期召开班长团支书例会,每两周召开学生会例会。

 

 三、 班干部选拔与考核

1、班委选拔:新生开学三周后,经学院辅导员、学生助理辅导员考核,采取民主评议方式,确认各班班委候选名单并公示。

2、班委考核制度:每学期初根据上学期学习成绩与综测成绩以及平时表现进行考核,未达标者取消任职资格并重新进行民主选拔。

 

 

四、社会实践和户外写生安全规定

 

1、未经同意,任何老师或学生不得私自组织学生外出,否则严肃处理。

2、写生和实践过程中,应听从指导教师的指挥。

3、注意安全,不在危险的地区逗留。户外写生晚上不能单独外出。

4、乘车时保持秩序,上下车辆时不要拥挤,不要乘坐非正式的机动车辆。

5、自觉遵守当地的乡规民约,坚决杜绝损害当地人民利益的事情发生,要尊重当地的民族习惯,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若一经发生,严格按照学院的有关规定加倍处理,严重的按有关法律处理。

6、带队领导、指导教师和各小组长要保持电话联络畅通。

7、对于因个人不注意日常安全引起的事故,一切后果由个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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