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学校教育事业和学院发展与建设,进一步提高教师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激励广大教师热爱教学,积极参与教学改革、教学建设和教学管理工作,山东财经大学与战略合作单位潍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决定在山东财经大学艺术学院设立“潍坊银行奖教金”,以表彰在山东财经大学艺术学院为学院的教学事业、教学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与教辅人员。为保证评选的顺利实施,充分发挥对教学和管理的促进作用,特制定本评选办法。
一、评选机构
由潍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财经大学艺术学院领导与专家共同组成山东财经大学“潍坊银行教育培养费”使用管理委员会,对本评选活动予以领导与监督。由山东财经大学艺术学院设立“潍坊银行奖教金”评选工作小组,负责本评选活动的具体实施。
二、奖项名额及金额
1.奖励名额:五名
2.奖励金额:每人8000元人民币。
三、评选范围
山东财经大学艺术学院在职在岗的教师和辅助教学的人员(学院领导不参与推荐评选)。
四、评选条件
参加评选的教师,须具备以下条件:
1.师德高尚,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积极承担教学任务,完成学校额定的岗位工作量。
3.刻苦钻研业务,治学严谨,积极参加课程建设与改革,在理论教学、实验教学、教学研究、科研和教学管理等方面努力探索,勇于创新,在工作中做出较突出的成绩。
4.为学院的发展出谋献策,为教学与管理各项工作做好服务与保障。
5.在所申报的学年内无教学事故和责任事故。
五、评选标准:
总分100分,从德、能、勤、绩等4个方面进行评选。
1.德(20分),主要包括政治品质、人品、师德、修养、情操和道德品行;
2.能(15分),主要包括对学院发展及教学目的的理解能力、教学水平、执行能力、科研能力、管理能力;
3.勤(30分),主要包括工作状态、能否积极主动为学院工作、工作热情、工作态度、工作投入的精力、努力程度;
4.绩(35分),主要包括履行职责成效、为学院学科的发展与建设做出突出业绩。
六、评选方法和步骤
(一)推荐
1.各系部评选与推荐。“潍坊银行奖教金”是以奖励教职工为目标的奖项。所推荐人选由教学部门提出。各系部根据《山东财经大学“潍坊银行奖教金”管理办法》评选条件与评选内容进行综合评议,确定推荐名单后上报山东财经大学艺术学院“潍坊银行奖教金”评选工作小组。
2.个人自荐(如不在各系部推荐之列)。个人根据《山东财经大学“潍坊银行奖教金”管理办法》评选条件和评选内容,自我推荐,填写申报表(见附件)后上报山东财经大学艺术学院“潍坊银行奖教金”评选工作小组。
(二)评选
1.山东财经大学艺术学院“潍坊银行奖教金”评选工作小组将组织学院领导、学院教授委员会、各系部主任等专家同行通过说课、审阅材料、述职报告(现场)、投票等环节,综合评定“奖教金”获奖人员。
2.山东财经大学“潍坊银行奖教金”获奖人员上报“潍坊银行教育培养费”使用管理委员会,最终确定获奖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3.山东财经大学“潍坊银行教学奖”每年(年终)评选一次。
七、表彰与奖励
1.山东财经大学艺术学院将组织表彰大会,由学校与潍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领导共同为获奖者颁发奖励证书和奖金。
2.山东财经大学“潍坊银行奖教金”作为山东财经大学艺术学院教师晋升职称、出国访学、评优评先等方面的重要依据。
3.山东财经大学“潍坊银行奖教金”有关材料存入个人档案。
附件:山东财经大学“潍坊银行奖教金”申报表
报送:学校校长、分管校长、校长办公室
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
抄送:潍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财经大学艺术学院
2016.11
山东财经大学“潍坊银行奖教金”申报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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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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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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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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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系部/岗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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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现职 时 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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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 人 总 结 系部意见 |
签 名: 年 月 日 |
签 名: 年 月 日 |
“潍坊银行奖教金”评选工作小组意见 |
签 名: 年 月 日 |
“潍坊银行教育培养费”使用管理委员会 意见 |
签 名: 年 月 日 |
填表说明:
1.本表用钢笔填写,也可直接打印。打印请使用宋体小四号字体填写。字迹要求清楚、工整。
2.第1页由申请人填写,所在系部负责审核。个人自荐要将自己突出的业绩及工作表现着重加以说明。所填内容必须真实。
3.如表格篇幅不够,可另附纸。
4.此表须正反面打印,由山东财经大学艺术学院负责存入本人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