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门类:艺术学 专业代码:130508
一、专业培养目标和培养要求
本专业培养具有较高人文素质、艺术修养和审美能力,适应数字时代与信息社会发展,具有开阔视野和良好沟通能力,具备扎实、系统的数字媒体艺术基础理论知识,尤其是牢固掌握动画基本原理及创作、影视特效创作、影视后期制作、网络视频制作、互联网产品开发、网络交互设计制作及相关工具应用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方法,并能够将艺术设计的新理念与数字化技术相结合,采用数字化手段进行艺术设计、制作、研究与创新的高级复合应用型人才,毕业生可胜任传媒及文化产业相关领域的动画、影视、网络媒体的策划、创作、制作、传播、运营或管理的工作,服务区域经济发展。
(一)知识要求
1. 掌握动画创作、影视特效、网络视频制作、网络交互设计等数字媒体艺术专业的基本理论和核心知识;
2.了解动画、影视、交互媒体创作、制作、传播、运营的基本流程、理论前沿、研究动态,以及数字媒体艺术基本研究方法;
3.能够运用艺术、人文社会科学的理论与方法观察和认识设计问题,具备一定的哲学思辨能力和文学素质;
4.对相关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的基本知识有所了解;
(二)能力要求
1. 掌握数字媒体相关领域,尤其是动画、影视特效、网络视频制作、网络交互设计等领域的基本创作及研究方法、艺术手段及技术工具,能够在科学与艺术交叉领域开展创新性的工作;
2. 能独立或合作完成作品创作、技术研发、项目策划、市场运营中的至少一个环节,具备符合行业对从业人员所需求的实践工作能力;
3. 掌握文献检索、设计调查、数据分析等基本技能及研究报告、论文撰写基本规范;
4. 具备相应的外语、计算机操作、网络检索能力;
5. 可用一门外语熟练进行学术检索与信息交流,能够查阅和利用相关的外文资料;
6. 具备一定的组织管理、沟通交流、团队合作和创业创新能力;
7. 具备获取更新专业前沿知识、技能的自主学习、可持续发展及突破创新能力;
8. 具备制作图形、方案,运用文献、数字媒体以及语言手段进行设计沟通及学术交流的能力。
(三)素质要求
1.思想道德素质: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具有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与世界观,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责任心和社会责任感;具有良好的法制意识和道德修养;具备良好的诚信意识、敬业精神和协作精神;
2.人文科学素质:具有良好的人文素质、艺术修养、现代意识与终身学习的意识;
3.身心素质:身心健康,通过教育部规定的《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
4.专业素质:掌握科学思维方法和科学研究方法;具备求实创新意识和严谨的科学素质;具有国际视野和一定的数字媒体产业意识和商业效益意识。
二、专业培养特色
本专业是山东财经大学的特色共建专业,强调学科交叉、艺工结合、文理兼备的人才培养模式,培养特色为:(1)突出艺术创意。重点培养学生在影视创作、交互媒体设计、动画设计与创作、游戏设计等领域的作品创意策划方法和艺术表现手段。(2)强调创新创业。采用以行业领域一线需求为指导的、以原创性大作品创作类课程为核心的、融合理论、竞赛和实训为一体的特色教学体系,全面培养学生的艺术素质、专业技能、创新意识和创业能力。(3)重视持续发展力。依托山东省数字媒体技术重点实验室和数字媒体内容省级示范教学中心雄厚的科研和教学力量,以科研促教学,使专业教学紧跟学科发展前沿,培养学生的国际视野、科学精神、科学素质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三、主干学科与核心课程
主干学科:设计学、多媒体技术学
核心课程:艺术概论、数字媒体艺术概论、设计概论、计算机辅助设计、造型基础、色彩基础、形式基础、数字视听语言、摄影与摄像、影视剪辑基础、数字声音设计、UI设计、信息可视化应用、数字绘画、动态图形设计、三维动画设计。
四、修业年限
本科基本修业年限为 4 年。根据学校学分制管理规定,实行 3-6 年弹性学制,学生可提前 1 年或延长2 年毕业。
五、毕业学分标准
本专业要求学生修满教学计划中规定的课程总学分155学分和各模块应修学分,方准毕业,其中:
1. 通识教育课程 47学分,其中,通识必修课 28学分,通识选修课19学分且需修满每个模块要求的最低学分。
2. 专业教育课程 80学分,其中,专业基础课31学分,专业必修课程27学分,专业选修课需最低选修22学分。
3. 独立实践课程28学分,其中,实践必修23学分,专业实践选修课需最低选修2学分,创新创业实践选修课3学分。
六、学位授予
按要求完成学业,达到毕业学分要求,并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七、课程体系及学分学时分配
课程按内容分为通识教育课程模块、专业教育课程模块和独立实践课程模块。课程按性质分为必修课、选修课两类,其中必修课包括通识必修课、专业基础课、专业必修课和实践必修课,选修课包括通识选修课、专业选修课和实践选修课。总学分155分,其中必修课109分,占总学分的 69.7%;选修课46分,占总学分的30.3%;实践教学57分,占总学分的36.7%。
课程体系框架及学分学时统计表
课程类别 |
课 程 总 学 分 |
课 程 总 学 时 |
学时 类型 |
学期、周数、周学时分配 |
理 论 |
实 践 |
一 |
二 |
三 |
四 |
五 |
六 |
七 |
八 |
14 |
17 |
17 |
17 |
17 |
17 |
17 |
17 |
通 识 课 |
通识必修课 |
28 |
482 |
448 |
34 |
7 |
8 |
6 |
4 |
|
|
|
|
通识选修课 |
19 |
402 |
402 |
|
|
|
|
|
|
|
|
|
小 计 |
47 |
884 |
850 |
34 |
7 |
8 |
6 |
4 |
|
|
|
|
专 业 课 |
专业基础课 |
31 |
488 |
302 |
186 |
13 |
9 |
5 |
4 |
|
|
|
|
专业必修课 |
27 |
459 |
187 |
272 |
|
4 |
4 |
5 |
9 |
5 |
|
|
专业选修课 |
22 |
374 |
374 |
|
|
|
2 |
|
7 |
8 |
5 |
|
小 计 |
80 |
1321 |
863 |
458 |
13 |
13 |
11 |
9 |
16 |
13 |
5 |
|
独立实践课 |
实践必修 |
23 |
113 |
|
113 |
2 |
|
|
|
|
|
|
|
专业实践选修 |
2 |
34 |
|
34 |
|
|
|
|
|
|
|
|
创新创业实践选修 |
3 |
51 |
|
51 |
|
|
|
|
|
|
|
|
合 计 |
155 |
2403 |
1713 |
690 |
22 |
21 |
17 |
13 |
16 |
13 |
5 |
|
实践教学学分分配及比例
课内实践学分 |
独立实践课学分 |
实践学分合计 |
占总学分的比例 |
29 |
28 |
57 |
37% |
课内实践学分=通识课课内实践学分+专业课课内实践学分
八、教学计划进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