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山东财经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办法》(政教〔2021〕2号)文件规定,为确保2023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推荐研究生工作公平、公开、公正有序进行,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一)学院成立推荐工作小组,具体实施本学院推荐工作。推荐工作小组组长由副院长(主持工作)宋述林担任,成员有党委书记杨扬、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赵连幸、分管科研工作副院长袁慧敏、院长助理崔敬、院长助理高远和设计系主任袁硕共7人组成。具体职责:按学校文件要求制定学院遴选工作方案;组织实施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确定并公示学院推免生名单;对相关学生申诉、投诉进行调查、核实、处理等。
(二)学院推荐工作小组名单须报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备案,并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
二、推荐办法
(一)综合考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引导学生全面发展、综合评价学生的各方面表现等因素,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首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要注重加强学生本科阶段学习情况的过程性评价,将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作为推免工作最基础的遴选指标。
(二)推免生通过学生自愿报名、学院推荐工作小组考核推荐、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的方法产生。
(三)推免生资格和推免生考核办法参照《山东财经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办法》(政教〔2021〕2号)文件执行。
三、推免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9月13日前,学院将推荐工作小组名单和学院实施方案向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备案,备案后在学院内公开。名单和方案报送教务处。
(二)9月14日前,学院确定并公开符合学院申请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名单。名单内学生根据推免条件自愿向学院申请,填写并提交《推免生资格申请表》,同时提交四、六级成绩单、竞赛获奖证书、论文期刊等相应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学院对申请学生进行登记并要求学生签字确认。
(三)9月15日前,学院对符合申请推免条件的学生,完成综合成绩计算和排名工作并将结果在学院公示。学院推荐工作小组根据推免名额确定取得推免生资格的初选名单并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名额内自愿放弃资格的须学生本人签字确认后,顺次递补名额人选。
四、管理与监督
(一)推免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凡参与推免工作的人员有子女或亲属申请推免生资格的,应主动提出回避。
(二)学院积极向学生宣传推免工作的政策和推荐办法,及时通过有效方式公示公开推免生名额、过程性结果、咨询申诉渠道及其他学生应知的各类工作信息。对推免工作过程中形成的所有工作材料存档备查。
(三)学生应对个人提交材料的真实有效性负责,对在申请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学院一经发现,即取消推免生资格,对已录取者通知录取单位取消录取资格及学籍,并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四)学生对推免工作有关事项提出异议时,学院应尽快给予答复或者做出解释;学生也可向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相关部门反映或申诉。凡是在推免工作中出现违规行为的,按照招生违规行为的相关处理规定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还将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实行问责;违反法律法规的,依法严肃处理。
(五)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学院推免生推荐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艺术学院
2022年9月13日